问:我遇到一个学院,称作是独立二级学院,又是地方政府办的,有财政的拨款,但是发当地另一所大学的文凭。在教育部的网站上又找不到这个学校的名字,但在当地的招生计划中又有这个学校的名字。不知道这样的学院是否有问题?
答:独立学院是由普通本科高校(申请者)与社会力量(合作者,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和其他有合作能力的机构)合作举办的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高等教育机构。国家规定,申请者要对独立学院的教学和管理负责,并保证办学质量;合作者要负责提供独立学院办学所需的各项条件和设施,参与学院的管理、监督和领导。独立学院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的校园校舍,独立进行教学和财产管理、招生和颁发毕业证书。由于独立学院属于本科层次,所以由教育部负责审批。凡未经教育部审批的,国家均不承认其学历。教育部审批的独立学院名单都在教育部网站上予以公布,可到下面网页查询:/news/ShowArticle.asp?ArticleID=1766。
问:独立学院的毕业证书是普通本科的毕业证书吗?与二本的毕业证有何区别?
答:独立学院与其它普通高等学校一样,都是国家承认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不同之处在于录取工作一般被安排在本科二批次或三批次进行,学费标准一般略高于其它普通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