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山东英才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设立统招、试本高分新生入学奖学金的规定
一、山东省2007年普通考生高考分数文科在520分(含)------529分(含)者,专科二批第一志愿填报我院且被我院录取并到校报到后,学院一次性发放奖学金1000元/生,以10分为一个分数段,每增加10分,奖学金增加1000元/生,最高额度为6000元/生;(报考试点本科的文科考生,同样享受该奖学金政策,奖学金最高额度为5000元/生)
二、山东省2007年普通考生高考分数理科在510分(含 )------519分(含)者,专科二批第一志愿填报我院且被我院录取并到校报到后,学院一次性发放奖学金1000元/生,以十分为一个分数段,每增加10分,奖学金增加1000元/生,最高额度为6000元/生;(报考试点本科的理科考生,同样享受该奖学金政策,奖学金最高额度为5000元/生)
三、以上奖学金为一次性奖励,可冲抵2007年新生入学时应交纳的学费,剩余费用应按照规定正常交纳;
四、山东省2007年普通考生高考分数达到二本线或以上的考生,除按照上述政策发放一次性奖学金外,入学在校第二、三学年另行发放奖学金2000元/人/年。
五、对高分学生的评定以考生所提供的高考填报志愿确认单(原件)、高考成绩单、统招新生入学通知书为准。
山东英才职业技术学院
2007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