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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打工陷阱:湖北大学生兼职市场透视

2007-8-7 15:18:04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67
放暑假了,许多大学生留校找份兼职,锻炼自己的实践能力,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但往往遭遇形形色色的求职陷阱。近日一些大学生致电《湖北日报》新闻热线反映,遭遇兼职陷阱后,却不知向哪个部门求助。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一

    2日上午,湖北工业大学学生金喜亮为挣学费到一家具厂打工,修补塑料瓦时,不慎从5米高的塑料顶棚上坠落,4日抢救无效死亡。据悉,金喜亮和老板只有口头协议,每天工钱100元。干的粗重活,既没有任何安全设备,也没有签劳动合同。

    近期,类似报道屡见报端。大学生求职安全、权益维护存在的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3日,记者走访武汉市家教市场,虽然烈日炎炎,但随处可见求职大学生高举“家教”牌,东张西望,一有人走来,便蜂拥而上推销自己。“兼职还得自己找,中介太不可信了。”来自武大的小王向记者道出了无奈,“一开始,我找了家中介,信息费、报表费就收了220元,工作却杳无音信,后来才知受骗了。”

    除了大学生,一些企业也对中介敬而远之。武汉高科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招兼职都是直接联系高校,和中介机构合作风险太大。

    华中科大附近的某家教中介负责人告诉记者,暑期他们已收到上千份学生报名资料,却没有足够的需求资源,导致很多报名者交了50元信息费后,长时间得不到工作通知。

    除了中介机构不规范外,一些兼职单位也有陷阱。

    大二学生小杜告诉记者,他曾为一家公司发传单,当初说好按天付钱,可后来他们又找些理由不付钱。

    武大的小胡曾在一家图书城做兼职,“本来讲明是做图书管理,去了才发现是搬运书籍,干了一个多月,最后却两手空空。”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现在骗子公司、黑中介、虚假校园小广告、网络欺诈,使大学生防不胜防。不少公司也瞅准假期学生市场,以招聘为由变相收费牟利,常见的是面试当天就要收取资料费、登记费、服装费和培训费等等。

    湖北道博律师事务所李红军律师告诉记者,不少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匆忙进入兼职市场,不知道事先签订书面合同或是协议来保护自己。在遇到问题时,常常措手不及,权益被侵犯成了“家常便饭”。

    二

    大学生兼职遭遇陷阱后,该向哪个部门求助?

    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负责人告诉记者,《劳动法》中并没有关于大学生打工维权的规定。由于在校大学生打工属《民法》调整范畴,劳动部门对大学生维权往往爱莫能助。打工学生要维权,只能上法庭。

    但打官司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尤其要花费不菲的起诉费,这无疑让打工学子“望而却步”。此外,劳动部原来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大学生兼职问题,教育厅也没有管理权限,主要是各高校自行管理。

    武汉大学学工部李洪老师告诉记者,学校只能提供校内少量的勤工俭学岗位,学生大多是自己在外寻找兼职。对于大学生兼职遇到的陷阱,学校也只能从中进行调解,但常常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据了解,共青团中央、教育部2005年曾联合发文要求,大学生参加勤工俭学的报酬原则上不低于8元/小时,但这一规定缺乏强制性,也没有违规后的惩罚措施。

    三

    针对大学生兼职市场的诸多问题,李红军律师建议,大学生在选择中介时,一定要看该公司有无中介资质和相关营业执照。注意了解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谨慎对待用人单位收取押金或扣押身份证。选择正规用工企业,并与其签订有效的书面合约,避免陷入因没有用工凭证,无法得到法律保护的尴尬境地。

    李洪告诉记者,武汉大学正在大力开辟学生兼职市场,力图最大限度满足学生兼职的需求,让学生尽量在学校联系的企业单位做兼职,加大对学生的保护力度;同时积极做好宣传与指导,让学生有较充分的知识和准备去应对兼职市场的种种问题。

    有关专家认为,要解决大学生假期打工维权难题,最重要的是要进一步完善制度保障,把在校大学生打工纳入到劳动保护范围。同时,政府职能部门也应定期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合同法》,并帮助大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记者 杨麟 实习生 马辰 袁会 胡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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