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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河北省高考招生补录工作确定

2007-9-18 11:02:10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64

为给未被录取的考生提供升学机会,充分利用高校的教育资源,经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普通高校按新生报到缺额进行补录。

 

一、补录范围

 

补录批次范围为专科提前批(不含对口招生)、专科一批、专科二批的省内外院校。

 

二、时间安排

 

1.9月17日8时前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通过搜狐网站(网址:)公布院校缺额计划,有参加补录意向的考生可直接点击登录,也可向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信访咨询服务站)领取缺额计划。考生可于9月17日8时至19日11时之间,登录或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集中填报各批次一志愿。专科一批、专科二批继续实行平行志愿,专科提前批和专科一批、专科二批一志愿录取后公布尚未录取满额的院校缺额计划进行征集志愿。

 

2.各批次征集志愿时间分别是:

 

9月22日22时至23日10时专科提前批征集志愿;

 

9月24日20时至25日16时专科一批征集志愿;

 

9月27日20时至28日16时专科二批征集志愿。

 

考生可在上述时间内通过以上网站浏览缺额计划,填报征集志愿。

 

3.录取时间为9月21日至29日。

 

三、相关政策及有关要求

 

补录工作继续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关于高考招生的各项规定。已被录取的考生(含未报到由学校退档者)不得参加补录。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变,一志愿录取不降分。在征集志愿时允许控制线下的考生填报志愿,录取时,如院校在控制线上生源不足,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降分录取有志愿的考生。面向各市招生的院校,其控制分数线由相关市确定,但文、理科文化成绩不得低于200分,艺术、体育专业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分160分,且专业合格。

 

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各市、县(市、区)招生办要设立专门的志愿填报点,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填报志愿所需的微机和网络环境,保证考生按时填报志愿。任何学校、单位或个人都不得阻止考生参加补录志愿填报工作。各级信访咨询服务站要安排专人进行值班,在填报志愿和每批征集志愿期间保证通讯和网络畅通,及时解答考生提出的疑问,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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