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记者赵兰英、孙丽萍报道:有“语林啄木鸟”之称的《咬文嚼字》编辑部,16日公布了2006年中国出现频率最多、覆盖面最广的十大语文差错。十大差错分别如下:
1、将“像”错为“象”,这在电视字幕中出现最多;
2、将丙戌年的“戌”字,错成“戍”字,这在大量的台历、挂历中出现;
3、将神舟六号的“舟”字,错成“州”字,众多报刊杂志和电视写错;
4、“即”字与“既”字用错,如“既来之”错为“即来之”,图书出版物中出现不少这样的混淆;
5、街头招牌中常见的繁体字错误是:美發。如:‘美容美發中心’。滥用繁体字不合用字规范;即使用繁体字,‘美髮’也不能写作‘美發’。‘發’音fā,是‘出發’的‘發’;‘髮’音fà,是‘头髮’的‘髮’。两字均简化为‘发’,但音、义并不相同;
6、在常用文体中,将“启事”写成“启示”;
7、新疆的“哈密瓜”因地名而得名,但在大量的商店招牌中,将“密”字错为“蜜”字;
8、在标点符号使用中,很多人在寄信时喜欢在信封上将“收”字,用括号括起来,而括号是用来标明注释性文字的,用在信封上则是错的;
9、圆明园是在1860年被英法联军抢掠并烧毁的,但在众多的地方将其错称为“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而八国联军是在1900年入侵北京的;
10、孟子的“食色,性也”,常被人引为孔子的名言。
《咬文嚼字》编辑部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这十大差错出现的范围广、持续时间长,而且经过多次纠正仍然反复出现,堪称社会语文运用中的顽疾。”
以上为引用新华网发布的关于十大差错的原文。
这十大差错使我感到非常吃惊!其中七处完全是老生常谈,因为类似的错误实在太多太滥,见怪不怪,标一个2006年,是一种哗众取宠的表现。难道2005年2004年它们不常被用错?《咬文嚼字》经常无的放矢,貌似纠错,实际上抓不住重心,纠了十来年的错,很多错误却依然从它那里流出。
例如第一个差错:“将‘像’错为‘象’,这在电视字幕中出现最多”。“像”和“象”不能一概而论,有的地方它们就可以通假,有的地方它们还可以借用。像棋、相棋、象棋,这三种写法你不能说它们哪一种正确哪一种不正确。道观里用像棋,寺庙里用相棋,民间用象棋,都有一定的约定俗成。一些电视剧里的字幕常将“对象”打为“对像”,也要看用在什么场合。比如有一部电视剧里的台词:“俺娘今天要俺去对像”,我认为就没有错,这“对像”是动宾关系,意为去看人。“对像”是很多地区方言中“看朋友”的意思;如果她说:“俺娘今天要俺处对像”,那么这一句话中的“对像”就用错了,应该为“对象”,这“对象”是“朋友”的意思,是特定代称名词。
又如第八个差错:“很多人在寄信时喜欢在信封上将‘收’字,用括号括起来”,认为“用在信封上是错误的”。这也是一个很奇怪的常识问题。为什么它就不能用括号括起来呢?我认为恰恰在信封上将“收”字括起来,既方便邮递员辨认,也利于收信人辨认。例如有一个人叫“秦发”,寄信人在信封上写上“秦发收”,邮递员在收信人的小区喊“秦发收、秦发收”,没人理睬它。写信人若将收字用括号括起来,就不会发生误会。最通常的做法是在收信人后面的偏下方写上收字。英美通行做法是在名字后什么都不写,要写就必须打上括号。中国人习惯写上什么“亲启”“亲收”之类,都是多此一举。《咬文嚼字》在这里最正确的做法不是叫人们取消括号,而是应该教会人们在收信人后面什么都不要写。
再如第十个差错:“孟子的‘食色,性也’,常被人引为孔子的名言。”这段话出自《咬文嚼字》简直令我惶恐万分。我疑心这段话是否剽窃我的文章,但是却又剽窃错了关键词。我在2006年11月发了一篇小说《一夫二妻》,其中有这么一段话:
后人常常说孔子曰“食色,性也”,这是诬构我们的先哲。孔子从没有说过这句话。那是一位叫告子的人说的。原文出自《孟子》:“告子曰:‘食色,性也。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孟子曰:‘何以谓仁内义外也?’”孔子既与孟子非同一时代人,何来问答?长期以来以讹传讹,孔圣人不知背了多少黑锅。
我这一段话的根本意思是“食色,性也”不是孔子说的话,而是一位叫告子的人说的。使我震惊的是,《咬文嚼字》居然只看到孟子而看不到告子,它把孔子更正为孟子,难道也想让孟子来背黑锅?
《咬文嚼字》常以纠错大师自居,现在连这种最基本的常识都要张冠李戴,它还有资格去训导广大读者吗?
——易道禅/2007年元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