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演艺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3829)
2007年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广西演艺职业学院是一所教育部备案批准,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艺术类普通高等院校。她是以办学历史悠久、具有“壮乡艺术家摇篮”美誉的广西艺术学校为依托组建起来的,拥有一支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和一支年富力强、敬业爱岗的办学管理团队。2006年起,学院受广西区招生考试院委托,承办每年一度的全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统考的考务工作。学院以艺术性、民族性和实用性为办学特色,以培养大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适应社会发展所需的应用型、技艺型高级文化演艺人才为目标,逐步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教学模式和学科门类齐全的教育格局。
二、招生计划
2007年我院将面向全区和部分省市招收参加2007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艺术类新生(简称“普高生”、专科层次、学制三年)750人;面向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即普通中专、中师、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下同)2007年应届毕业生(简称“对口生”、专科层次、学制二年)350人。部分专业继续兼收艺术类考生和非艺术类考生。详情请参照附表:广西演艺职业学院2007年专业设置及各专业招生数。
三、“普高生”招生报名、考试及相关规定
(1)报名 时 间: 2006年12月20日—2007年1月15日(专业考试报名与文化考试报名同时进行)
(2)专业准考证领取时间:美术类专业、主持与播音:2007年2月2日—3日
音乐类专业(含舞蹈):2007年2月1日—2日
(3)考试 时 间: 1、美术类专业:2007年2月4日
2、音乐类专业(含舞蹈):2007年2月3日—8日
3、主持与播音:2007年2月4日—6日
(4)美术专业考试地点:广西演艺职业学院(南宁市园湖南路24号)、广西师范大学(桂林市育才路15号)。
南片报名参加美术考试者持本人18位数字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和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普通高考报名号原件(复印件一份),按规定的时间到广西演艺职业学院(南宁市园湖南路24号)报名交费。
(5)专业考试科目与志愿填报
1.美术类专业:色彩、素描、速写 2.音乐表演专业: 乐理、听音记谱、视唱练耳、演唱或演奏
3.舞蹈专业:①基本功测试(必考)(古典舞、民族舞2选1) 4.模特与礼仪: 基本台步、专业素质面试
5.主持与播音专业:基础普通话语音与专业素质面试、即兴表演(含形体测试)
(6)普高生文化考试及志愿填报
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成绩公布后填报我院志愿;外省考生根据各省市的要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专业、文化考试并填报我院志愿。
四、“对口生”招生报名、考试及相关规定
1.报 名:考生必须参加2007年普通高考报名(200年12月下旬至1月15日),并在“是否中职毕业生报考高职专科”一栏中打“√”。
2.填报志愿:考生取得高考报名号和准考证号后,于2007年4月1日-10日填报志愿,采取网上填报的方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由当地招生办(考试院)委托考生就读的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填报。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负责统计考生人数和报名方向等情况后,把报考我院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传真至我院。
3.考试时间:2007年6月14-16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表:
注:外地考生专业考试时间:16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五、录 取
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在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进行综合平衡,择优录取。2.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招生规定进行健康复查,新生健康状况不符合要求者,将视情况给予病休或退学处理。3.新生入学后,所享受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招生考试工作遵循《广西壮族自治区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的所有条款。具体有关考试安排及考试内容、考试时间以广西招生考试院(网址:)公布为准。
2.2007年艺术专业考试评卷结束后,区招生考试院将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名单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普通高考考生的专业成绩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或下载,对口考试专业成绩在我院网站(http://www.gxart.cn)上公布,届时均不再邮寄专业成绩单。
3.招生计划数以教育厅下达的文件为准。学杂费如有变动,以上级物价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学院地址: 广西南宁市长堽路二里2号 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24号
联系电话: 0771—2507588 2507372 传真电话:0771—2507380
联 系 人: 韦老师 13877162835 罗老师 13978823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