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学性质:民办
二、办学层次:专科
三、录取原则
1.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线上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不设非第一志愿分数值差。
2.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对符合各省照顾政策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学校予以认可。
招生男女比例不作要求。
4.艺术设计专业不招色盲、色弱的考生。
5.患有急、慢性传染病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四、收费标准
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
(1) 文史类专业(物业管理、会计、经济管理、国际贸易实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商务英语、旅游英语、商务日语)学费9200元/年。
(2) 理工类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软件技术、汽车电子技术、应用电子技术、通信技术)学费9500元/年。
(3) 艺术设计专业学费10000元/年。
(4) 表演艺术专业学费12000元/年。
(5) 住宿费 A类1500元/年;B类1400元/年。
五、奖学金及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情况
(一)学院设有各类个人奖学金、学习进步奖、优秀学生奖、优秀毕业生奖等各类奖励项目和有关的奖励政策措施。
(二)学院还设有多种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供经济困难的学生选择。
(三)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设有贫困助学金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帮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六、学生毕业后由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证书。
七、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海布光明路五号 邮编:510850
咨询电话:(020)86914402/86929603 传真:(020)86914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