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位自称教师的网友在教育部网站反映:其所在的中职学校向全体教师规定了假期招生数额,并从教师的工资中扣除押金,完不成招生指标的教师,工资被扣发。
教育部网站对此回应称: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除招生部门中负责招生工作的人员外,其他所有非招生人员,因为不熟悉招生政策规定,原则上不得从事招生工作。各中等职业学校必须设置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招生。
不过,教育部补充说,由于招生工作属学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可以从实际出发,安排一部分教职工配合协助招生部门做好招生工作。
对于“学校将招生指标下达给全体教师并和工资挂钩”的做法,教育部认为此举不妥,违反了国家有关招生规定。教师可通过合法投诉渠道,向学校所属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相关情况,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 郭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