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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变奏曲

    1950年5月1日,新中国刚刚成立七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就正式颁布实施了。这是中国共产党掌握全国政权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是时,西南战事尚未结束,朝鲜战争箭在弦上,遭受了帝国主义多年蹂躏和国民党腐败统治的广大解放区满目疮痍百废待兴,很多重要工作等待着共产党人去做,而共产党却选择了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婚姻工作来作为建设新中国的出发点,可见婚姻对于百姓生活和社会安定之重要。就让我顺着时间的脉络来回顾一下婚姻的变迁吧。
    1946年农历腊月十一,作为家族长子长孙,年仅14.5岁的父亲和刚过16周岁的母亲走入了婚姻的殿堂。除了记得曾经穿戴过租来的长袍和礼帽,来过很多长辈亲戚,摆了席面吃过白面馒头之外,父亲的记忆中再也难以过滤出什么值得回忆的东西。我曾经努力想从他嘴里套出一些令人激动的爱情故事,但终于失望了。没有洞房花烛的激动,没有你侬我侬的缠绵,也就是身边忽然多了个女人侍候,其他和平常没有什么不同。这难道就是婚姻?没有什么疑问,这的确是婚姻,传统的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下的包办婚姻。
    父亲一代的年轻人结婚,新娘子进了门,红盖头掀起的那一刻之前,男女双方是不需要见面的,一切都有人替你包办了。你想要什么样的伴侣你说了不算,父母和媒人说了算。作为婚姻的当事人,莫说做不了主,甚至连自己什么时候完婚都不知道。不管你愿不愿意,喜不喜欢,女人娶进门不管丑还是美,没什么大的错误就注定是你一辈子的老婆,就这么着过日子吧。女人嘛,能生孩子最重要,传宗接代是大事。这就是整整延续了多少代人的婚姻。不知它的起始,但知道它的结束——公元1950年5月1日。
    《婚姻法》的实施提高了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也保证了男女双方的利益,让婚姻建立在了男欢女爱你情我愿的人性基础之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再不是金科玉律不可违拗了,很多女性面对不幸婚姻有了反抗的依据和法律的保护,女人再嫁也不是什么丢人现眼的丑事。但是,传统的观念不会随着一部法律的颁布而就此隐退的,彼此间的对垒和碰撞一刻也没有停止。看过《小二黑结婚》电影的人都知道,小二黑和小芹自由恋爱却遭到了彼此父母的反对,经过重重波折,最后才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是提倡婚姻自由,反对包办婚姻的文学艺术的再现。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事情多了去了,没有完美结局的故事和悲剧时有发生,直到上世纪的八十年代,婚姻自由依然经常成为文学艺术的题材。记得我小时候,村子里有一对同宗的青年男女自由恋爱了,要结婚,结果遭到了双方父母竭力反对,原因是祖宗规矩,同宗不可通婚。这事闹腾的很厉害,惊动了公社,由公社妇联出面来解决,经过调查两人虽属同宗却并非血亲,符合结婚要求,双方父母不得干涉。这件事成为自由恋爱战胜封建思想的典型新闻上了当时的《阳泉报》,一时间成为村坊间热议的话题。
    曾经有一段时间,婚姻打上了政治的烙印。两个人想结婚,需要组织出示意见,对两个人的前世今生祖宗三代及思想动态进行考察是谓政审。组织说能结婚才能,说不能就不能,可不管你们已爱到死去活来难舍难分,棒打鸳鸯的事常有。更有站在不同派别立场的夫妻争吵到面红耳赤,互不相让,划清界限者比比皆是,走了极端闹到离婚的也有。但不知本是同林鸟的夫妻又怎能够划清界限,一张床上怎么就有了政治斗争的你死我活?而政治的疯狂让人们做到了这点。夫妻间的荒唐闹剧在那个特殊年代很常见,没有什么不妥。就是领结婚证这样的事情组织或单位也要管的,起码要给你开个介绍信,否则结不了婚。这个做法一直持续了50多年,2004年才废止。至此,婚姻才迈出它人性化的一步,真正成为个人的事情。
    政治婚姻之外还有劳动的婚姻。抓革命促生产的“农业学大寨”初期,我的一位同宗堂姐到了适婚年龄,那时候,白天搞生产,夜里闹革命。姐姐累得受不了,但又不敢说,于是想了一个办法,赶紧找对象嫁人,结婚生了孩子可以在家歇着。于是通过媒人牵线找了邻村的一个学大寨积极青年。结婚那天,新郎和新娘还要到地里劳动,等到晌午时分,堂姐拍打掉一身尘土,用箩筐一头挑着头,一头挑着铁锹算是嫁妆,在红卫兵的簇拥下与来迎亲的姐夫从地头一起走到婆家算是举行了婚礼。次年,堂姐就生下了与我同岁的外甥女,终于可以歇歇了。女性的生理注定姑娘不是铁做的,那个年代繁重的生产劳动让很多姑娘难以忍受,想着办法嫁人生孩子躲避劳动的不在少数。
    今天,婚姻已经是很私人的事情了,结婚也不用单位的介绍信了,想离婚出具相关的个人证明材料就可以了。婚姻状况已经成为个人隐私。开放的时代,人们有了更多在更广阔的空间寻找自己伴侣的自由,网络的发展更是开辟了一条寻觅另一半的便捷通道和广阔天地,人们选择婚姻的自由度越来越宽泛了。虽然还常有父母会出面干预子女的婚姻,但更多是出于引导,而非棒杀。从人们对待婚姻的态度和选择伴侣方式的变化,我们可以感受到时代进步的浩荡春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