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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财贸学院2010年招生简章

辽宁财贸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本科院校。2008年9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全国首批独立学院转设为民办普通高校的四所高校之一。  

学院位于美丽的海滨旅游疗养胜地——葫芦岛市兴城海滨风景区。面对一望无际的渤海,背靠郁郁葱葱的首山,西临六百年宁远古城,遥望佛岛袅袅青烟。校园环境优美,坐拥城、泉、山、海、岛,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合于一身,历史文化底蕴丰厚,气候宜人,距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仅5公里,交通便利,是理想的办学之地。学院建有计算机室、多媒体教室、数字语音室、体育馆等教学基础设施,拥有现代化的教学、科研、体育运动和生活服务设施,为来自全国各地的学子提供了优良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学院设有会计系、经贸系、中文系、外语系、旅游管理系、表演系、艺术系等7个系,以及马列、公共外语、网络教学中心、体育等4个公共基础教学部(教研室)。设置了文学、管理学、经济学等三个学科门类;开设会计学等11个本科专业、24个本科专业方向,是一所以经济、贸易为主兼具人文、管理等学科的综合性本科大学。目前共有来自20个省、市、自治区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6500人,建院12年来不仅实现了自身教育办学的跨越式发展,还累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各类毕业生7314人。  
学院坚持特色办学,将学校的专业与相关的行业密切结合,在相关的行业建立教学基地,合理安排教学实践,检验课堂教学效果;坚持“以人为本”,即“培养人才以学生为本,办学以教师为本”的办学思想,在学院的建设和发展中,逐步树立了正确的办学理念,并体现在“培养合格人才”上;同时,学院高度重视基础理论教学,着力突出实践教学,通过系统的教学和丰富的教育实践,强化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使学院不断办出质量、办出特色。  
自建院以来,学院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办学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办学原则,秉承“务实、高效、健康、特色”的办学宗旨,确定了学院 “培养具有远大理想、良好品德、过硬本领、健康身体的应用型、复合型的财贸专门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形成了“方正、博学、爱生、敬业”的教风和“惜时、乐学、进取、强能”的学风。全院教职员工立志献身于教育事业,培育和弘扬“改革创新、孜孜以求”的大学精神,秉承“团结、勤奋、创新、奉献”的校训,坚定 “励精图治、团结拼搏、朝气蓬勃、争创一流”的大学信念,努力建设一所面向地方,服务基层,有特色的普通高校。学院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以提高管理水平为手段,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为保证,以培养实用型人才为目标,加快发展和建设步伐,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辽宁财贸学院经过多年的艰苦创业,改革创新,已步入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阶段。在新的历史征程上,学院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把辽宁财贸学院建设成为一所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一流民办本科高校。我们将以自己青春的自信与活力、开放的胸怀和气魄迎接全国各地的栋梁之才,并期待着与莘莘学子们共同创造辉煌的未来!  
报考重点关注:  
一、2010年我院新开设了少数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欢迎广大少数民族考生报考。  
少数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是党和国家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专门人才而采取的一项有效措施。少数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生源为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由于我院地处辽宁这个少数民族大省,为了最大限度的满足辽宁省少数民族考生的报考要求和对我院的热望,更多更好的为辽宁省培养和输送少数民族优秀人才,我院2010年将近85%的少数民族招生计划投放在辽宁省。   
录取原则:   

省份  
少数民族班  
少数民族预科班  
辽宁  
不低于普通类本科二批提档线以下40分,学制四年(不含艺术类)  
不低于普通类本科二批提档线以下80分(不含艺术类)  
黑龙江  
不低于普通类三批本科提档线以下40分,学制四年(不含艺术类)  
不低于普通类三批本科提档线以下80分(不含艺术类)  
海南  
不低于普通类本科第三批提档线以下40分,学制四年(不含艺术类)  
不低于普通类本科第三批提档线以下80分(不含艺术类)  
吉林  
不低于普通类第三批提档线以下40分,学制四年(不含艺术类)  
不低于普通类第三批提档线以下80分(不含艺术类)  

少数民族预科班培养模式:  
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为1+4模式,预科阶段为期一年,录取时不分专业,学习地点按教育部规定执行以录取通知书为准。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可转入我院进行本科阶段学习,同时考生要根据本人的学习成绩和个人志愿在普通类相应专业中选择,本科阶段学制为四年(不含艺术类)。  
招生专业: 只限报考普通类专业。   
收费标准: 与普通类各专业收费标准相同。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发放: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财贸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财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二、对于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类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免收学费,不含艺术类。(入学后凡有考试不及格者<包括单科不及格者>,自下一学年起正常收取学费)  
三、艺术类报考须知: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辽宁省2010年统一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艺术设计专业用美术加试合格证,表演(主持人方向)用播音与主持艺术加试合格证,表演(社会文体工作方向)用广播电视编导加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招生专业  
1、会计学专业(文理兼招)  
(1)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富有时代特征、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经济领域的高级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学生毕业以后,能分别在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民间团体从事会计、财务管理工作。也可继续深造,攻读其他院校管理学或其它相关学科硕士学位。  
(2)主要课程:  
基础会计、财务会计、成本会计。  
(3)学制及学费:4年,11000/年。(按省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4)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学位  
2、会计学专业(审计师方向)(文理兼招)  
(1)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以审计学、财务学、金融学、管理学、经济学为重点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知识面宽、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经济领域的高级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能分别在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民间团体从事审计、会计管理工作。服务面向及区域性专业定位:面向基层、面向中小企业、立足葫芦岛、服务全省、辐射全国。  
(2)主要课程:  
基础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财务分析、管理学、成本会计、管理会计等。  
(3)学制及学费:4年,11000/年。(按省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4)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学位  
3、会计学专业(项目评估师方向)(文理兼招)  
(1)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具备以会计学为核心,以审计学、财务学、金融学、管理学、经济学为重点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知识面宽、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经济领域的高级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能分别在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民间团体从事评估及会计管理工作。服务面向及区域性专业定位:面向基层、面向中小企业、立足葫芦岛、服务全省、辐射全国。  
(2)主要课程:  
资产评估、项目评估、会计原理、成本会计、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等。  
(3)学制及学费:4年,11000/年。(按省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4)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学位  
4、会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方向)(文理兼招)  
(1)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具备以会计学为核心,以审计学、财务学、金融学、管理学、经济学为重点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知识面宽、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经济领域的高级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能分别在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民间团体从事会计管理工作。服务面向及区域性专业定位:面向基层、面向中小企业、立足葫芦岛、服务全省、辐射全国。  
(2)主要课程:  
会计学原理、成本会计、财务会计、管理会计、项目评估、资产评估、电算化会计等。  
(3)学制及学费:4年,11000/年。(按省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4)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学位  
5、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文理兼招)  
(1)培养目标:  
培养系统掌握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了解当代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现状,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以及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了解主要国家与地区的社会经济情况,掌握跨文化沟通的技巧和较熟练的英语运用能力,具有良好的商务交流能力、商务(法律)实践能力与商务组织与管理能力,能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外资企业及政府机构、高校从事实际业务、管理、调研和宣传策划、教学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也可继续深造,攻读其他院校经济学或其它相关学科硕士学位。  
(2)主要课程: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经济学等。  
(3)学制及学费:4年,11000/年。(按省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4)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学位  
6、经济学专业(文理兼招)  
(1)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富有时代特征、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经济管理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可在企业从事人力资源管理、销售管理、企业策划等工作。也可继续深造,攻读其他院校经济学或其它相关学科硕士学位。  
(2)主要课程: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经济合同法等。  
(3)学制及学费:4年,11000/年。(按省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4)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学位  
7、经济学专业(国际金融方向)(文理兼招)  
(1)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金融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就业方向主要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保险机构及集团公司和各类企业的相关部门。也可继续深造,攻读其他院校经济学或其它相关学科硕士学位。  
(2)主要课程: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金融市场、货币银行学等。  
(3)学制及学费:4年,11000/年。(按省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4)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学位  
8、英语专业(只招文科考生)  
(1)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富有时代特征、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教育领域的高级应用型、复合型的专门人才。能在未来工作中从事旅游英语、商务英语、英语教学及培训等工作;也可继续深造,攻读其他院校英语语言文学或其它相关学科的硕士学位。  
(2)主要课程:  
综合英语、英语语法、听力、口语、翻译、写作、泛读等。  
(3)学制及学费:4年,11000/年。(按省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4)授予学位:文学学士学位  
9、英语专业(商务英语方向)(只招文科考生)  
(1)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坚实的英语语言和商务理论基础、比较宽泛的中西方社会与文化知识和较强的英语语言运用能力和独立分析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社会交往能力与管理能力。熟悉我国经贸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国际商务理论知识和技能,能在商务、国际商务、国际贸易、外事业务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高校从事翻译、管理和教学工作的专业人才。也可继续深造,攻读其他院校英语语言文学或其它相关学科的硕士学位。  
(2)主要课程:  
基础英语、高级英语、英语语法、听力、口语、翻译等。  
(3)学制及学费:4年,11000/年。(按省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4)授予学位:文学学士学位  
10、日语专业(只招文科考生)  
(1)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具有扎实的语言、文学、文化方面基础知识;熟练掌握日语听、说、读、写、译五种技能;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和协作、创新精神;能适应外交、外贸、文化、教育部门以及教学科研单位的翻译、管理、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2)主要课程:  
日语听力、日语会话与写作、日语泛读、日语高级写作、日语笔译、古典文学、日本文学史等。  
(3)学制及学费:4年,11000/年。(按省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4)授予学位:文学学士学位  
11、汉语言专业(只招文科考生)  
(1)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富有时代特征、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适宜到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化、宣传、教育、文秘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也可继续深造,攻读其他院校汉语语言文学或其它相关学科的硕士学位。  
(2)主要课程:  
语言学、现代汉语、古代汉语、现当代文学、古代文学、写作等。  
(3)学制及学费:4年,11000/年。(按省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4)授予学位:文学学士学位  
12、汉语言专业(对外汉语教学方向)(只招文科考生)  
(1)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扎实的汉语言文学和对外汉语教学基本知识与理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言,具备对外汉语教学与研究的基本能力,能够在国内外各类学校、新闻出版、文化管理和企事业单位等从事对外汉语教学及中外文化交流等相关工作的专门人才。也可继续深造,攻读其他院校汉语语言文学及其相关学科的硕士学位。  
(2)主要课程:  
语言学、现代汉语、古代汉语、对外汉语教学法、中国文化概论等。  
(3)学制及学费:4年,11000/年。(按省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4)授予学位:文学学士学位  
13、艺术设计专业(艺术类,文理兼招)  
(1)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艺术设计与创造、教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够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生产和管理单位从事造型艺术设计专业创作、教学、设计及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也可继续深造,攻读其他院校艺术设计及其相关学科的硕士学位。  
(2)主要课程:  
装饰变化、创意图形、海报设计、CI设计、环境小品广场设计、宾馆设计等。  
(3)学制及学费:4年,13000/年。(按省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4)授予学位:文学学士学位  
14、表演专业(主持人方向)(艺术类,文理兼招)  
(1)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系统掌握主持专业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宽广的文化科学知识,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能从事商业演出、文艺团体、文化部门、机关事业单位文娱活动主持的复合型应用语言学专门人才。也可继续深造,攻读其他院校表演及其相关学科的硕士学位。  
(2)主要课程:  
艺术概论、主持人形象塑造艺术、主持技巧、表演、形体等。  
(3)学制及学费:4年,13000/年。(按省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4)授予学位:文学学士学位  
15、表演专业(社会文体工作方向)(艺术类,文理兼招)  
(1)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具有扎实的语言、文学、文艺、体育方面基础知识;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和协作、创造精神;能适应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及社会团体、体育服务行业(各类健身、娱乐场馆、俱乐部等)从事主持、教学、组织、管理等文体工作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也可继续深造,攻读其他院校表演及其相关学科的硕士学位。  
(2)主要课程:  
艺术概论、新闻写作、新闻采访与写作 、语言表达技巧、形体训练、指挥基础社会学、体育保健学等。  
(3)学制及学费:4年,13000/年。(按省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4)授予学位:文学学士学位  
招生省份  
2010年我院招生的省份有辽宁省、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黑龙江省、吉林省、浙江省、河南省、安徽省、海南省、陕西省。  
招生计划  
辽宁省考生详见《辽宁招生考试通讯》、北京市考生详见《北京市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天津市考生详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津招生计划》、山西省考生详见《报考指南》、黑龙江考生详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黑龙江省招生计划》、吉林省考生详见《普通高校招生指南》、浙江省考生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编制的招生资料、安徽省考生详见《报考指南》、河南省考生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海南省考生详见《填报志愿指南》、陕西省详见《陕西招生考试特刊》  
   
招生热线:0429-5418555、5418666、5418000(传真)  
招生信箱[email protected]  
学院地址:辽宁省兴城市高教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