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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英才学院召开高层次人才聘任会议

 


 


        7月7日下午,山东英才学院组织召开高层次人才聘任与目标责任落实工作会议,受聘学院副教授以上教师岗位人员参加会议,各教学单位院长(主任)、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以及教务处、科研处、人力资源处等部门负责人也参加了会议。会上,人力资源处处长杨淑平介绍了2011年度教师岗位聘任情况,商学院刘庆林院长、计算机学院赵红艳副教授分别作为教学单位领导代表和优秀青年教师代表发言,刘翠兰院长就高层次人才目标责任落实工作安排作了重要讲话。
教师岗位聘任是2011年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重要内容之一。根据《教师岗位聘用管理规定(试行)》(鲁英才院字(2011)40号)、《教师岗位定岗定编方案》(鲁英才院字(2011)42号)以及《教师岗位聘用管理规定(试行)》修订意见和补充说明(院人字(11)60号),经过个人申请,各教学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评审和推荐,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小组汇总审核,学院成立教师岗位评审专家组,并邀请外部专家参加,分理工组和其他组分别对副教授以上教师岗位申请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报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本次学院共聘用副教授以上93人,其中,特聘教授一级2人,教授一级6人,二级11人,副教授一级18人,二级33人,协聘教授15人,协聘副教授8人。
刘院长以浙江大学为例分析强调,高水平师资队伍是学院最宝贵的资源,是学院发展的中间力量,人事制度改革的目的,就是为实现学院中长期发展目标、把学院建设成为高水平民办大学提供人才支持和制度机制保障,学院各项工作和目标有待于各单位、各部门以及各岗位教职工层层分解落实,学院已经建立以单位、部门为龙头,以教师、辅导员岗位为重点的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体系,而高层次人才岗位目标任务的落实以及对高层次人才的考核都是重中之重,刘院长要求各教学单位和每位高层次人才都要充分重视高层次人才聘期目标责任落实工作,以所在教学单位2011-2013目标责任为依据,以聘任上岗者任期工作设想和岗位承诺为基础,利用新学年开学前时间,认真研究和充分交流,形成聘任上岗者任期目标责任。
刘庆林院长认为,学科专业建设过程也是师资队伍建设过程,可以以项目为平台,将两者有机结合,赵红艳副教授介绍了个人成长历程,倡议年青教师要在学院发展中积极发挥作用。
本次人事制度改革也将对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产生深远影响。一是,进一步健全了师资队伍建设制度和机制,教师职责由偏重于教学转向教学、教研科研、社会服务等三大方面,表明学院教师工作将走向更高层次和水平;二是,教师职责和目标任务与学院发展战略紧密联系,为确保实现学院发展目标提供支持与保障;三是,学院师资队伍结构发生可喜变化,通过评聘分离进行教师岗位重新聘用, 35人低职高聘,占37.63%,一大批优秀青年教师敢于承担学院发展重任,脱颖而出,为学院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